吴式芬(1796—1856),海丰(今无棣)县人。清道光十五年(1835年)中进士,历任翰林院编修,江西南安府知府,广西、河南按察使,直隶、贵州、陕西布政使,提督浙江学政、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等职,后增光禄大夫。吴式芬一生笃好金石文考古,从政之暇,即搜集金石器物,撰写了《捃古录》,《捃古录全文》两部金石学专著,与他人合著了《封泥考略》。吴式芬博才多艺,一生著书甚多,现原稿多数藏于国家图书馆和山东省图书馆。
清代吴氏家族,世称“进士世家”、“尚书门第”,素有“七侍郎、八巡抚、九封光禄、三翰林、五资政、十朝邦禁”之美誉。其故居位于旧无棣城南门里西侧,占地7000平方米,院内古木参天,气势古朴典雅。
故居南院始建于建于明英宗正统年间,原为明代户部尚书王佑之宅弟,由吴氏十三世吏部尚书吴绍诗购置后重新扩建,现明代建筑犹存,至今已有500年历史。南院以“宝砚堂”为主体,“宝砚堂”因吴氏珍藏苏东坡“雪堂宝砚”得名。北院“尚书第”建于清康熙甲辰年(1664年),门楣上悬“尚书第”横匾,室内迎门高悬“父子进士”金匾。据专家论证,此故居系明清时期官宦府第的典型代表,具有较高的考古价值和艺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