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书院位于崇文区西部,崇文门外东晓市大街203号。它是清朝中叶(1750年)在京城建立的一所书院。
金台书院的前身系降清明将洪承畴的私宅--洪庄。清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京兆尹钱晋锡在宛平、大兴分设义学,收孤寒生童就读。宛平的义学择地长寺,大兴的义学僦屋洪庄。后宛平的义学并入洪庄,名“首善义学”。从此,恬静的庄园有了琅琅读书声,成为京师义学的所在地。
首善义学创办之初,只租了洪氏庄园的一部分房舍,后京兆尹施世纶想买洪庄的空地,将义学扩建为书院,但当时洪庄主人洪承畴之孙奕沔愿意献地办义学,康熙皇帝看了奏折,对奕沔在为嘉奖,并于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特赐御书“广育群才”匾额。对此,奕沔只好同意。首善义学于是增建了学舍,扩大了规模。乾隆十五年(1750年)正式改名为《金台书院》。清朝设立书院,最初在各省省会所在地,后来各府、州、县也相继设立书院。金台书院设在京师,故闻名全国。
金台书院隶属顺天府官署管理,所收学员主要是京师和各省准备参加会试、殿试的举人和贡生,但顺天府的童生亦可就读。书院主持人多为有名之士。康熙年间举人王源,雍正年间进士陈兆苍都曾做过金台书院的院长。书院设院长、学副、上舍等名额,并聘有主讲。除官课外,每月还有师课(指书院定期聘请一些学者讲课)。教学内宾主要是习作八股文,临摹法帖,有时也讲授一些经书义理。每逢朔望之日,京兆府尹常亲临考场监考,对考试成绩优秀者给予“膏火”(即灯火,比作灯油费,多指求学费用)奖励,作为就学的资助。书院如发现人才,则立即上疏推荐。这种破格以求的精神,说明书院为清朝培养和物色人才的办学目的是很明确的。
金台书院于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重修,光绪五年(1875年),因再次重修,共累计募得白银14631万两,于光绪七年(1881年)春完成,历时2年,计建朱子堂7间,讲堂3间,大堂3间,垂花门1座,官厅6间,大门1座,南照房5间,东门1座,东西文场20间,东西厢房10间,厨房、中厕、马棚共7间。以上合计64间,还有影壁和书院的围墙等。经过重修,书院大为改观。门前有了扇面形的挂瓦影壁作为屏障,门口有石雕卧狮,雕工精湛,甚为壮观。官厅正中的垂花门楼,全部用木料雕装镶嵌,油饰彩画,显得文雅而庄重。东西文场不仅修得宽敞明亮,而且还有回廊。场内所添桌椅,为肄业诸生提供了较好的学习条件。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除科举制度,推行学校教育,书院遂停办,改为顺直学堂。随后又曾几易其名为京师公立第十六小学、东晓市小学、北平市第十二区中心国民小学、九区中心小学、崇文区第一中心小学等。1973年改为崇文区东晓市小学,1983年和1986年先后两次对校舍进行了修缮、改建和扩建。
1984年5月被定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交通指南:
附近有6、35、36路汽车和106路电车(天坛北门站),或23路汽车(三里河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