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我所住的巷口不远处,有一对夫妻很准时地摆地摊下面条,就和墙上电脑培训的巨幅广告一样,每天清晨我推开窗子几乎都能看到他们。前边车厢一样的木方桌依次排开,后边的人力三轮上煤球炉火苗正旺,当煮面条的锅盖一掀,热气腾腾的,就像一列喘着粗气的火车直奔巷里驶来。
夫妻俩四十上下光景。着鱼白色工作服的妻子好像是纺织厂的下岗职工,面条在她手里颠来晃去像纺纱一样娴熟。长着一对大耳朵的丈夫在一边拾掇卫生,腰间系着一条宽大的裙子就像一位不称职的厨师,显然有些呆板。但他们勤勤恳恳,待人热情大方,因而生意也就红红火火。
时间长了,我还发现了一个规律,就是每到七点半,当助手的丈夫总会从妻子手中接过一碗煮好的面条。这一幕太准时了,就是把日常生活安排得规律之至,甚至连午餐后的独自散步也分秒不差的康德也无法和他们相比,有时候我真怀疑那面条是不是看着表捞进碗里的。
更为有趣的是当丈夫的喝面条也是极有规律。那碗比脑袋还大,放在桌子一端分外惹眼。旁边是早已准备好的一小碟辣椒拌蒜。这一大一小真像物理老师画的电子绕原子核转动的示意图。他坐在马扎上,两腿分立,吃起面条来慢条斯理,时间被他用筷子夹得一截一截的。嘴巴钟摆一样晃动着,被嚼碎的面条已变成了古代沙漏里的沙子,一小堆一小堆地滑进他的胃里。七点半开始,吃到一半时用五分钟,全面吃完正好七点四十。如果让懂函数的学生来算一下,怪!标准的正比。
一天我和同事在他们那吃面条。同事的手机头天换电池忘了调时间了,怕上班晚了,催我快吃。我看了看旁边的那大碗面条才喝到一半。便让同事把时间调到七点三十五准没错。同事知道我没有手表当然不服,到了单位一看还真一分不差,于是一个劲夸我神了神了。
还有更神的一次。那屋里的挂钟才七点三十分,我已经洗漱完毕。觉得时间还早,便慢悠悠地走到了大街上。突然发现那碗面条已经空了,就连剩下飘着几许葱花的肉汁水也被他慢慢倒进肚里。满脸汗涔涔的,正用餐巾纸擦嘴呢。我才想起有很长时间没有给表上弦了,那表肯定是慢了十分钟。上班迟到是要罚钱的,于是我狠命蹬车向单位飞去。其实我刚刚进入公司的大门,时间的铡刀哗然落地,差一点就砸在了我的脚后跟,好险哪!
从此家里的挂钟我是不敢再信了,上班的时间都在那碗面条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