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十二岁的时候,有过一次废寝忘食的爱情。我爱上了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她却说她已经有心上人了。很长一段时间,我对她的说法表示怀疑,以为那只不过是她拒绝我的一个托辞。众所周知,二十岁的人总是自信到狂妄的地步的,自信因而自恋。我也不例外。我觉得征服她是迟早的问题。我继续殷勤地待她,同时不忘保持自己的矜持。我经常想象她泪流满面地扑进我怀里,说,我真傻---我是说她真傻,竟怠慢过我。那会儿我就那么自以为是,好像,要不是世俗的偏见,戴安娜嫁给我也不为过。其实,那个十六岁的姑娘没少打击我,虽然她毫不犹豫地接受我的殷勤,并偶尔给予一些让我想入非非的回报---告诉我她肚子疼暗示她来了例假然后在我送她回家的路上靠在我肩上等等---但向她献殷勤的男孩走马灯似的在她身边换来换去,她无一例外地照单全收。谁能保证她不那样回报一下他们呢?我没少见到她和别的男孩亲热地在一起。她似乎浑然不知地这样打击着我。由于她浑然不知的样子她显得极无辜,我倒显得小心眼。她就这样没少给我制造痛苦。我说那是一次废寝忘食的爱情的意思,不是指我忙于享受爱情没功夫吃饭睡觉,而是指我被她的潇洒频繁地整得睡不安寝食不甘味。所以那时有人说我很忧郁。那是忧郁吗?那是男人的忧郁还是少年的忧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