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再次来到观音山,站在慈云阁上向东望去,发现观音山主峰笔架山的背脊裸露出的那一道宽约30米、长约3公里的“疤痕”,在3年之后依然相当刺眼。 刘晓星摄
从莞高速和中石油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示意图。按照规划,输气管道并不经过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 资料图片
编者按
2011年末,针对中石油西气东输二线广深支干线穿越广东省东莞市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导致有着东莞“城市之肺”和“森林绿岛”美誉的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遭到严重破坏一事,记者曾进入了深入采访。2012年1月13日,中国环境报刊发了题为《谁在破坏城市之肺?》的报道,引起了广泛关注。
两年时间过去了,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目前状况如何?记者日前赶赴广东东莞进行了采访,发现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目前面临的形势更为严峻,除了当初的输气管道之外,还有输电工程项目和高速公路也穿越森林公园。曾经的绿色生态屏障现在变得伤痕累累。为此,中国环境报再次刊发记者调查报道,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真正树立起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保护好东莞的“城市之肺”。
◆中国环境报记者 刘晓星
被称为东莞“城市之肺”和“森林绿岛”的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是广东省东莞市最重要的生态屏障。但就是这样一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在过去3年多时间里,先后遭到中石油管道项目、南方电网东莞重点项目以及从莞高速公路(广东从化至东莞)三项工程的无情“穿越”。
一个原本郁郁葱葱的天然氧吧因此变得伤痕累累:在公园山脊上,输气管道穿园而过;山腰中,两路高压线并驾齐驱,甚至举手可触;山脚下,高速公路洞穿山体,斑斑伤痕的森林中别墅林立。
一个国家级森林公园何以先后3次遭遇无情“穿越”?三项工程穿越观音山的方案是否充分考虑了当地的地质环境条件?被工程破坏得千疮百孔的国家级森林公园背后有着怎样的迷局?日前,记者再次赶赴东莞,对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遭到破坏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
疑问一:西气东输工程管道缘何擅自违法改线?
在未向公园一方提交林业等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未与公园一方商量的情况下,输气管道强行穿越观音山森林公园,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境内。由于西气东输二线广深支干线要穿越观音山,从2011年下半年起,这里原有的宁静就被施工机械的喧嚣声打破。曾经郁郁葱葱的山体在过去3年中也变得满目疮痍。
根据记者在采访中拿到的环境保护部2008年8月28日作出的《关于西气东输二线工程(东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8〕318号),以及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按照最初设计,这条输气管道并不通过观音山森林公园。
同时,本着工程对生态影响最小化的原则,这份环评报告的批复对工程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如工程要在总结西气东输一线工程施工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线路和施工方案,以减少工程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工程建设中应严格限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防护林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内,施工作业带宽度限制在20米内。
2010年3月,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收到了樟木头镇政府转来的有关西气东输二线广深支干线穿越观音山的文件。按照文件显示,这一输气管道将以隧道方式穿越公园核心区。
2011年8月下旬,在未向公园一方提交林业等主管部门同意工程穿越观音山路径施工方案的批准文件、施工及赔偿方案未与公园方面商量的情况下,粤桂项目分部突然组织工人及大型开挖机械进入公园内右边的笔架山,进行违法强行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肆无忌惮地砍伐林木、毁掉林地,连片山头在几天之内全部被破坏,裸露出大量沙土。经过连日暴雨,更是造成了水土流失,整个森林公园景观受到了严重破坏。
在广东省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董事长黄淦波看来,项目方并未向公园方面提供国家、省市等林业主管部门关于同意工程通过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路径方案,公园也未收到林业部门的通知。这一项目并未完成工程施工合法批复程序,属于典型的施工手续不全、违法违规施工。
黄淦波的看法在广东省环保厅办公室文件 《关于涉及破坏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建设项目查处情况的报告》(粤环办〔2011〕149号)中得到了证实。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1年10月28日,广东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会同东莞市环境监察分局执法人员,对广深支干线观音山段施工现场进行了检查,发现广深支干线已变更为“以大开挖方式”穿越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认定存在线路变更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而违规施工的问题。
随后,广东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组织西气东输二线工程粤桂项目分部、观音山公园、樟木头镇政府等部门相关领导召开了现场协调会。
在协调会上,针对违规施工的问题,广东省环保执法人员要求西气东输二线工程粤桂项目分部立即停止施工,并补办项目线路变更环评文件审批手续。
记者曾于2011年11月底赴观音山森林公园进行采访。当时在施工现场看到,随着工程机械车推出长达3公里长的管道线路,大面积的红色山体裸露出来,在周边依然葱郁森林的映衬下,显得极为刺眼。
来自公园方面的数据显示,施工方肆无忌惮地砍伐了近8000株林木,毁掉上万平方米的林地,连片山头在几天之内全部被破坏。
在记者看到的一份于2011年11月7日进行公示的《西气东输二线工程(东段)广州—深圳支干线观音山森林公园段变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中显示,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对广深支干线局部工程方案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在东莞市樟木头镇以沟埋敷设方式穿越观音山森林公园,穿越长度约为3公里。
日前,记者再次来到观音山,站在观音山森林公园的慈云阁上向东望去,只见观音山主峰笔架山的背脊裸露出的那一道宽约30米、长约3公里的“疤痕”在3年之后依然相当刺眼。当年埋设输气管线的泥土大部分仍呈裸露状,被雨水冲刷的沟壑十分明显。
疑问二:南方电网东莞重点项目缘何未批先建?
两个电力项目征占用国家森林公园的林地,需征得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同意并报国家林业局审批。但东莞供电局没经过公园方同意就开始施工
站在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观光公路上,抬头望去,在不到100米的地方,6组高压线依次排开,宛如“五线谱”一般。距这6组高压线不远处,有4个刚建成的新塔基,塔基周围裸露的黄土十分醒目。
为什么在国家森林公园内会出现如此“疤痕”、会有一张高压“五线谱”高悬森林上空?
旧愁未去又添新忧。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境内4个已建成的新塔基也正困扰着黄淦波。据了解,这4个新塔基属于“220千伏东莞至角布双回送电线路工程”、“110千伏鹿窝输变电配套线路工程”。这两个项目是由南方电网全资子公司广东电网公司投资、东莞供电局负责建设的。
2011年10月14日,东莞供电局发给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关于协助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送电线路工程施工的函》称,“220千伏东莞至角布双回送电线路工程”和“110千伏鹿窝输变电配套线路工程”的G N 16和P3、P4杆塔处于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范围内,上述3个杆塔距离公园内观光公路较近,因需运输材料、设施,望森林公园方面协助。
“这4个塔基去年就开始建设了,东莞供电局手续不全就强行施工。”黄淦波表示,东莞供电局的这两个项目属于未批先建。
2013年7月3日,广东省林业厅在给广东电网公司《关于观音山森林公园内电网建设问题的复函》中称,东莞电力局两个电力项目需新征占用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林地,按照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规定,征占用国家森林公园的林地,需征得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同意后,报国家林业局审批。
“我们公园管理方自始至终都对影响、破坏国家森林公园景观的建设项目持保留态度,东莞供电局没经过我们同意就开始施工。按照规定,我们的同意是其办理占用、征用或者转让手续的前提。没有我们的同意,东莞供电局如果取得了相关手续,也涉嫌虚假申报。”黄淦波向记者表示。
这两个项目的施工是否经过观音山森林公园方面的同意?是否经过国家林业局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的批准?是否已办理林地征用手续?
对于这些问题,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按照程序,东莞市林业局接到东莞供电局的材料后才能上报广东省林业厅,广东省林业厅再报请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批准。由于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方面不同意施工,东莞供电局还没有向东莞林业局提交材料。
“每个基座占地面积达二三百平方米,尤其是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仙泉水库周边的几组高压线,已经影响了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实施。”黄淦波表示,按照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批复的总体规划,仙泉水库周边将建设游客服务区、应急场所等,而密密麻麻的高压线使这些规划“流产”了。
2012年6月14日,东莞供电局在给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关于协助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送电线路工程施工的函》中称,“220千伏东莞至角布双回送电线路工程”、“110千伏鹿窝输变电配套线路工程”是利用在运行的110千伏沽清线、110千伏古塘线进行改造的。
然而,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方面则表示,这两个电力项目并不是在旧线基础上进行改造,而是新建塔基重新架设。记者在现场调查时也发现有新建的塔基。
记者注意到,广东省林业厅在给广东电网公司《关于观音山森林公园内电网建设问题的复函》称,“根据东莞供电局提供的线路走向图,经我厅会同东莞市林业局派员现场踏查,这一电力线路走向基本是将原有电力线路平行位移后重新架设”。
从广东省林业厅的复函来看,这两个项目并不是在旧线基础上改造建设,而是另起“炉灶”。
事实上,广东省林业厅并不赞同这两个电力项目穿越森林公园。
广东省林业厅在给广东电网公司的复函中称,由于“220千伏东莞至角布输变电线路”和“110千伏鹿窝输变电线路”都是高压输变电线路,穿越森林公园核心区,将会给森林公园游客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我厅建议贵公司对输变电线路走向作必要的调整,避开森林公园或从公园边缘经过”。
也就是说,林业部门并没有明确同意两个电力项目“穿越”观音山森林公园。按照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征、占用林地必须由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代替林业部门行使权力。
黄淦波每每走在公园的佛光路上都充满担忧。佛光路是通向观音山森林公园核心景点“观音像”的必经之路。
“高压线太密集了,离公路太近了,最近的地方只有四五米,夏天由于热胀的原因,高压线还会下垂。”黄淦波说,这对于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来说,上空的“五线谱”不但影响视觉效果,而且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两项工程涉及的高压线附近,所有影响高压线运行的树木必将被砍掉。依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或高秆植物。也就是说,观音山森林公园的规划将局部受到影响,阻碍公园未来发展。
疑问三:从莞高速公路穿越“有理”但是否合理?
从莞高速公路清溪支线将以3公里隧道的形式穿越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并将以爆破的方式开挖隧道,将对整体森林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
2008年11月6日,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接到东莞市新远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函告,称即将筹建的从莞高速公路清溪支线将以3公里隧道的形式穿越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并将以爆破的方式开挖隧道。
根据设计,观音山隧道为分离式左右线隧道,设计为双向6车道,设计时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其中,左边隧道长为3245米,右边隧道长3185米。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方面认为,这样的基础设施建设将严重破坏观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的生态环境,也将对观音山森林公园作为旅游AAAA级景区产生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2011年,观音山森林公园方面出于种种考虑,向广东省环保厅提出了自身的担忧,担心施工单位不按“全隧道穿越”的要求施工、施工过程及建成通车后对观音山景区及山顶观音石像产生影响。
在探讨这项工程是否对观音山森林公园造成影响之前,先应该看看这项工程的手续是否齐全。据广东省环保厅上报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的文件显示:这一项目已经发改委、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批准,审批手续较齐全。环保执法人员到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后,也未发现有地表裸露和植被破坏情况。
那么,这项工程究竟是否会对观音山森林公园造成影响?
从事林业工作40多年的中国林科院研究员侯元兆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隧道穿越的形式建设高速公路,目前来看影响并不大,不足以对观音山森林公园的景观和野生动植物造成明显危害,“但是将来通车后,人流、车流、噪音等肯定会对森林生态系统造成一定影响,并波及野生动物的生存。具体带来多大影响还需要评估,目前无法做出结论。”
从中石油公司西气东输二线广深支干线工程、南方电网东莞项目到从莞高速公路,重大3项工程相继在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施工,究竟会对生态环境带来多大影响?
侯元兆教授认为,仅就目前而言,这些工程线路的架设或铺设,使森林公园变成了一个容纳工业设施的场所,丧失了自然景观的属性。将森林资源置于很大的风险中,使森林资产的价值也打了很大折扣,对森林公园的整体森林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破坏。
侯元兆还表示,森林生态系统是陆地生态系统中最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与其他陆地生态系统相比,它是生物种类最多、生物生产力最大、生态效益最强的生态系统,特别是在维持自然界生态平衡、改善人类生存环境方面,它是应予以首先考虑的重要因素。
“一旦遭到破坏后,不但会导致一些动物灭绝、生物生产力降低、局部环境污染,进而也影响一定区域内人类的生存与发展。”
森林景观的破坏,在更大程度上体现为人文精神和伦理的损失。侯元兆看到这些工程留下的“杰作”,痛心地说:这是对自然生态系统毁灭性的破坏啊!
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吴栋栋博士也持有同样的观点。他指出,工程线路将森林公园完整的生境切割成了几个斑块,会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严重威胁,特别值得警醒的是对珍稀物种的影响,进而会对区域经济和生态价值造成巨大损失。
疑问四:观音山千疮百孔背后有着怎样的迷局?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开发建设并不顺利,而当地政府也多次想强行收回公园的经营权。在这纷争的背后,是公园所在的这块土地有着巨大的开发价值
按照我国《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违反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从事国家森林公园内的建设和经营。除对国家森林公园的重要景点、景区进行必要的保护和附属设施建设外,不得建设宾馆、招待所、疗养院和其他工程设施。
据黄淦波介绍,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开发建设其实并不顺利,尤其从申请国家级森林公园开始,就一直阻力重重。
2004年,公园开始筹备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但是申报过程中,不仅没有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反而屡次遭到拒绝。
无奈之下,按照《国家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观音山开发公司便直接向广东省林业局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经广东省林业局和国家林业局审核,观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终于在2005年12月得到国家林业局批准成立。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获得国家林业局批准,不但没有得到当地政府承认,当地政府还以停售门票等方式,多次想强行收回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经营权。
2010年1月,石新社区居民委员会(原称“东莞市樟木头镇石新村村民委员会”)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起诉黄淦波与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指其未按开发合同的约定期限和数额投资建设森林公园。
随后,又以政府对开发合同项下的开发项目做出新的规划,以致无法实现订立开发合同目的为由,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开发合同,要求黄淦波与观音山开发公司返还樟木头森林公园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建筑物、观光旅游设施及其经营权。
经过记者从多方证实,当地政府这两年确实都在和黄淦波打官司,要收回观音山的经营权。但是当地镇政府急于收回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真的是想合并规划、开发建设吗?
据了解,按照国家林业局2007年批准的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发展规划显示,观音山森林公园内会展中心周围的1500亩区域可进行旅游附属设施建设。如果按1:2的容积率进行建设,1500亩土地性质改变后可开发200万平方米的商品房。若按每平方米获利0.5万元计算,利润价值达100亿元。
此外,公园外西侧还有一处20多万平方米的果园,若按照1:5的容积率进行商业、住宅开发,此地块的利润价值也将超过80亿元。
这一块东莞仅存的森林绿地能够保存下来吗?如今满目伤痕的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前途何在?记者将会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