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租界址位于蒙自县城。中法战争之后,根据1878年签订的《中法续议商务专条》,蒙自开为商埠,县城东门外辟为租界址。蒙自海关,法领事署随即建立,法,英,意,日,德,美,希腊七国设领事。洋行,银行,铁路局,监狱,教堂,酒店等相继建立,计30余处。于1889年开关后,帝国主义列强对我国恣意掠夺。现存海关税务司署,法国领事署,花园,监狱,希腊哥胪士洋行等五处,为帝国主义侵华遗迹。抗日战争期间,部分建筑曾用作西南联大文法学院校址。1987年公布为云南省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