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陋室"座落在和县城内,唐诗人刘禹锡为和州刺史时所建。"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流传千古的名篇<<陋室铭>>即作于此。
陋室为砖木结构,三幢九间,分主室与偏室。本省书法家孟繁青仿柳体勒<<陋室铭>>碑一方立于碑旁之中。有石铺小院,院内用麻条石铺地,前有龙池,后有小山,青山绿水,幽雅宜人,属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6年,由省地县拨款修葺,新建仿清围墙100多米。门首上方"陋室"两字为著名诗人臧克家所题,正厅中央立塑刘禹锡仿青铜像一尊。室内陈列名人书画,文物多件。
1990年,县里又以陋室为依托,投资近百万元,建成了"陋室公园"。公园占地五十亩,水面10余亩,正门为牌坊式门楼,双檐翘角,气势轩昂。园内有明代正德年间"半月池"遗迹。池东清代遗迹"临流亭"独立波头,乍风浪起,犹如舟移,美不胜言。另外,园内还有"聚贤山"、"江山一览亭"、"仙人洞"、摩崖石刻等景点,是游客休息娱乐的好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