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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6 0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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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軌系統的定義如下:
1.依美国运输研究委员会定义:轻轨大众运输是一种以电力驱动的轨道车辆或列车,在特别保留但不一定立体隔离的路权中行驶的都市运输工具。
2.公元1987年国际公共工程委员会(UITP)在布鲁塞尔召开的「轻轨委员会」会议:轻轨属于轨道交通型式,它可以一步一步地在传统街车、行驶于专用车道之运输等不同阶段中发展。每一个阶段都可以是最终阶段,但仍保留进化到下一个更高阶段的可能性。
3.美国学者麦可贝利(Michael Barry):
它是一种行驶于轨道上(rail-based) 的都市公共运输系统。
它具有行驶在较小的回转半径及较大的坡度及街道上行驶。
它以架空线接受电力。
它是一种简单的运输形式,通常装配着无闸门之收费系统、简单的车站和一人驾驶的电联车。
它使用现代化车辆,但载重较地铁系统为轻。可将车量单独运转,亦可以重联运转的形式在街道上行驶。
4.台湾内政部建筑研究所:轻轨是一种「铁轨支承式」的都市公共运输系统,能在较小之回转半径,以电力驱动,具有在街道上行驶与其它交通工具混合行驶能力的轨道运输系统。
[ 本帖最后由 眼鏡男 于 2006-9-17 09:58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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