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小资很少去麦当劳和肯德基,去的时候不是觉得它的事物吸引我,而是橱窗的位置,大堂的气愤,和小包的薯条和小袋的番茄酱。
喜欢做在靠窗户的位置一边吃着薯条蘸番茄酱,一边看窗外的人来人往。昨天,一起吃肯德基的朋友跟我说番茄酱的味道是初恋的味道,酸酸的甜甜的。
我喜欢番茄酱,而且仅仅是麦当劳和肯德基里的这种,在于我薯条是番茄酱的配料,而不是番茄酱是薯条的配料。突然就觉得对于一个人什么占有主要的位置还是要听从自己的心灵的召唤的。
每次自己有一些头绪无法理开的时候,我会选择去麦当劳和肯德基,一分薯条一杯可乐,和着我最钟爱的番茄酱,找一个靠窗的位置,细细的剪开思绪的乱麻,回归一个自我。
喜欢番茄的味道,他给我一个思考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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