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us 发表于 2005-4-22 22:05:00

中国现今社会各阶级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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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读过一篇名为《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裂》的文章,该文说“目前,中国社会大致可分为三个阶级:平民阶级(包括农民和城市工人、职员等)、富人阶级和官僚阶级”,笔者对此不敢苟同。事实上,中国目前各阶级的构成十分紊乱,而且其中一些阶级正面临着蜕变,但大致归纳一下,仍可划分为:官僚阶级、资产阶级、中产阶级、市民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级六大社会阶级,就这些阶级的目前状态,亦可称这为阶层、群体。必须说明的是,阶级分析是一项缜密、细致的工作,所以本文所述只能是一个大概而已。
  在对中国现今社会各阶级叙述之前,有必要先对中国目前的社会形态作一简要的“定义”。
  按照现今通常的说法,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但笔者以为社会主义只是一个意识形态的概念,至少到目前为止尚不足以(或不适宜)作为界定国家体制或社会形态的标准。自社会主义发生以来,从空想社会主义到“科学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社会主义作为意识形态事实上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已经产生较大的影响,我们所说的资本主义国家,亦或多或少受之影响,如西欧,尤其是北欧。如果说有社会主义国家,典型一些的应该说是以色列、新加坡,在此不作展开了。那么,1949年以后的中国大陆,应该说是怎么一个国家体制呢?综合政治和经济的特征,应该说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如果从社会形态看,应该说是半封建半(国家)资本主义社会,尽管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早在1911年已经结束,但在此后的国家管理中,在行政和分配上仍然存留着许多封建时代的特征,当然在意识形态方面则深受社会主义或称共产主义的影响。不过上述观点亦只是笔者的一己之见,一家之言。
  在这样的社会动态下,大约存在着如下的阶级阶层:
  官僚阶级,由执政党人和国家高层管理人员和国家垄断行业、产业经营管理者组成。作为该阶级成员的本人一般并不拥有太多的资产,但其隐性收入(并非指灰色收入)及对社会资产的支配权要远远高于其收入和资产的本身。所以,作为国有资产的管理者和市场资本的主要支配者,又可称之为准官僚资产阶级。尽管如此,随着经济的发展、资产阶级的形成,他们极其容易感到权力、“贡献”与实名资产的不相符合,以及在“改革”中支配权的逐渐流失,促使他们中的部分人将手中的权力作为一种攫取财富的杠杆,这也就是导致这一阶级腐败日益严重的主要原因。
  资产阶级,由大、中民营、私营企业主组成,其中部分来自于原官僚阶层的管理者,即原国企改制前的管理者亦即国企改制的受益者,还包括一些外企或境内国外资本的买办或股份拥有者。他们是社会资产的主要拥有者,作为阶级,对市场资本的支配权仅次于官僚阶级,并且存在着日渐扩大的趋势。由于经历了1949年以来几乎曾经濒临灭绝和1984年以后的卷土重来,造成了这一阶级政治地位的缺失,出于对所有资产和市场资本支配权保护的本能,必然使其通过与官僚阶级的沟通来实现对其政治地位缺失的弥补,同时,亦必然会对官僚阶级逐步渗入。
  中产阶级,即社会上通常所说的“小资”,由高收入行政事业、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即白领)和小企业主及经理人等组成,就目前来说,还包括农村中部分富有者(或者说是生产资料的拥有者)。他们虽然并无对市场资本的支配权,但因这一阶级的资产累计不可小觑,是仅次于资产阶级的社会资产拥有者,所以在市场资本的运作中往往表现为“趋炎附势”,起着兴风作浪的作用。由于这一阶级的组成较为复杂,部分人员一直处于随时溶入前述两个阶级的活动状态,从阶级本位而言,他们亦始终保持着与这两个阶级的密切沟通以谋取自己的利益。
  市民阶级,由城市中除官僚阶级、资产阶级、中产阶级之外的城市居民组成,以所谓的“蓝领”阶层为主体,以及收入较低的自由职业者(包括来自农村已形成较稳定收入的包工头、摊贩等)。虽然总的来说市民阶级的资产拥有状况较前述各个阶级都要低得多,但其情况亦大不相同,其一,由于城市经济的差别其经济状况亦存在着差异,较为富裕的地区比较而言经济状况就相对好一些;其二,在同一城市、地区因从事劳动的行业不一,有工作或下岗的不同,其经济状况亦存在着明显的差异,等等。这一阶级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个在特定历史环境中产生的特殊社会阶层,成员结构十分复杂,就变化特征而言最具不稳定性。除了部分已陷于维持生计边缘的人群外,他们大多数时刻都在努力改变着自己的阶级地位,大多数中产阶级都是从中分化出来的。尽管这一阶级并无对市场资本的支配权,在资产分配上基本无主动权,但正因为他们改变阶级地位的努力,使其成为了市场经济中商品最主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所以仍然能起到左右市场甚至资本运作的作用。
  农民阶级,由农村和小城镇中除中产阶级之外的居民组成,包括在城市从事最艰苦工作且收入最低的打工者,目前占中国最多人口。其经济地位与市民阶级相仿佛,其平均收入则低于市民阶级,总体平均来说为中国最低收入人群,对市场资本来说既无支配权亦无丝毫主动权。尽管也曾从中分化出部分的以上所述各阶级的成员,但其阶级结构较市民阶级呈相对稳定的状态。又因以最多的人口占有最少的社会资产,由于对市场资本无主动权造成了一种对社会和市场经济的依赖,使其成为了调节社会情绪的阀门,所以有时候官僚阶级对其重视和程度往往会高于对市民阶级的重视。必须指出的是,这个在古代农业社会暨封建社会中曾经起过重要制约作用的阶级,在无法复制以往对社会制约作用的时候,随时有可能表现出一种难以言喻破坏性。
  知识分子阶级,由知识分子(在此主要指所谓的高级知识分子)组成,其经济地位与中产阶级相仿佛。但这一曾在近代世界史上发挥过重要作用的阶级,在中国仍处于一个若有若无的虚拟状态,由于中国历史的惯性作用,使其至今只能成为其它阶级附庸的尴尬境地。
  以上的阶级划分应该说尚非十分精准的,除了笔者的水平之外,以上的阶级划分或者说是描述更多地是因其阶级结构的不稳定性所决定的。从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在今后的几十年中,中国的阶级结构将产生较大的蜕变,大致为:
  1.官僚阶级(即笔者所谓准官僚资产阶级)将会与部分资产阶级融合为官僚资产阶级;
  2.在资产阶级中将会分化出买办资产阶级;
  3.资产阶级的一部分与中产阶级结合成真正意义上中产阶级;
  4.中产阶级和市民阶级的一部分将形成小资产阶级;
  5.市民阶级的一部分和农民阶级进城打工者的一部分将形成工薪阶级,或者可以称之为城市基础劳动阶级;
  6.由于土地所制有制的约束(在这一点上今后几十年中不会产生太大变化),农民阶级中将会分化出富农阶级(不太可能形成新的地主阶级);
  7.农民阶级中大部分将成为农业劳动阶级;
  8.市民阶级和农民阶级中最低收入的一部分将因会成为无产阶级(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无产阶级即工人阶级,“无产”在此并非完全没有,确切说是很少);
  9.知识分子阶级仍有一个较长的形成过程,但仍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趋势。
  上述只是笔者的推断,但这所谓的“9”个阶级形成后,原有的阶级亦自然趋于消亡。阶级的存在和阶级矛盾的存在于任何一个社会中都是毋庸讳言的,1949年至1984期间,中国大陆阶级的弱化是在一个特定的历史环境中才形成的。阶级的存在和阶级矛盾的存在有时亦会促进社会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必须建立在阶级结构相对稳定的基础上的,而当今中国社会所谓的“不安定”因素,恰是阶级结构的不稳定所引起的.

冬方 发表于 2005-4-22 22:33:00

当代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分析方法
郭榛树     [摘要] 运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法与时下流行的阶层分析法分析当代中国的社会结构,在方法上并不矛盾。一方面,阶层分析法不能取代阶级分析法。对于当代中国,从理论上和从实践上看,阶级分析法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另一方面,阶级分析法也不排斥阶层分析法。相反,为了深入地、科学地分析当代中国的阶级阶层,还必须借鉴其他研究方法。
[关键词]  阶级; 阶层; 社会结构; 分析方法; 中国社会; 阶级分析法
[中图分类号] C91-0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801(2003)01-0036-03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分析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传统方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这种变化。于是,理论界引进和运用了一些新的分析方法。而引进和运用新方法与沿用传统的分析方法,有助于科学地分析当代中国的社会阶级阶层结构。

在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初,我们分析中国社会阶级结构,主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法。这种方法根据生产资料和劳动的占有状况,将社会成员划分为不同的阶级。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法,按照人们的经济地位,将中国社会的阶级区分成地主和买办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和半无产阶级等几个不同的阶级。新中国建立以后,我们党对中国社会阶级结构重新进行了划分。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通过了《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后来又颁发了一些补充决定,将当时中国社会的阶级成分划为地主、资本家、开明绅士、富农、中农、知识分子、自由职业者、宗教职业者、小手工业者、小商小贩、贫农、工人、贫民等13种。1956年底,我国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理当对我国的阶级结构作出新的划分。但种种原因使建国之初的阶级成分划分被保留下来。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我们党对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认识才发生了重大改变。首先是在1978年召开的全国科学大会上,邓小平代表我们党将知识分子确认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其次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不仅在农村给那些被定为地主、富农分子的社会成员摘去了“帽子”,而且在城市恢复了原工商业者的劳动者身份。这样,我国的社会结构就划分为“两阶级一阶层”(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
然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条件下,仅用传统的阶级分析法来分析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巨大变化,已经远远不够。于是,理论界引进了一些新的分析手段。其中,最常见的方法有三种:一种是身份分析法,即根据人们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不同地位,将社会成员划分为若干群体。最为典型的,就是按照人们持有户籍的不同性质,以及在国家劳动人事制度中的不同编制,将社会成员分为工人、农民和干部三大群体。另一种是利益分析法,即主要根据人们获得的不同经济利益,将社会成员划分为若干利益群体。如有的学者根据人们在改革开放中的利益得失,将我国社会成员划分为特殊获益者群体、普通获益者群体、利益相对受损者群体和社会底层群体。还有一种是阶层分析法。这种方法以职业分工等多种因素为依据,对社会成员进行阶层划分。如有的学者将我国社会成员划分为农民、管理干部、工人、知识分子等阶层。在上述三种分析方法中,又以阶层分析法最为流行。
社会分层法的广泛运用,产生了与传统的阶级分析法的矛盾。对此,我国学者或者不去考虑社会分层法与阶级分析法的关系;或者坚持阶级分析法的理论基础和方法论基础,同时借鉴西方社会学社会分层理论中的合理成分,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法;或者认为生产资料和劳动的占有状况不能作为当代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划分标准,应当以职业分工为基础,按照社会资源的占有状况及其他因素来划分。

社会分层法与阶级分析法之间的矛盾,归结到一点就是阶级分析法在当代还有没有价值?提倡阶层分析法的学者,对阶级分析法的当代价值持否定或怀疑的态度;而主张阶级分析法的学者中,有人也只是把它当作引进其他方法的“护身符”。为了端正对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法的态度,并正确运用阶级分析法,就必须充分认识它的当代价值。
第一,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法,经历过从“冲突论”到“功能论”的重大发展,仍然能够用来分析当代中国的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在众多的社会分层理论中,有的重在揭示不同阶级阶层之间的利益整合,我们可以谓之“功能论”。按照这种分类,马克思、列宁、毛泽东的阶级分析法无疑都属于“冲突论”的范畴。现在,有人之所以否定、怀疑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法,主要就是因为阶级斗争已经不是当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因而认为阶级分析法过时了。持这种观点的人显然没有看到阶级分析法中的“功能”因素,更没有看到它在当代中国的创造性运用。马克思、列宁、毛泽东的阶级分析法虽然属于“冲突论”,但是其中包含着“功能论”的成分。如“工农联盟”强调的就是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之间的“合唱”,服务于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我国改革开放后,阶级分析法的“冲突”特征减弱,“功能”特征增强。我们党做出了阶级斗争不再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确认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三大基本力量。由此形成的“两阶级一阶层”的分析方法大大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法,更好地适应了当代中国社会结构的变化。
第二,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法,对于正确分析当代中国的两大基本阶级与其他阶层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当代中国,还能不能以生产资料和劳动的占有状况为标准进行阶级阶层的分析?应当说,从我国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改革开放之前,生产资料占有的不同仅仅表现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并不表现为谁占有与谁不占有。由于“一大二公”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所以在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对所有制结构进行了大胆调整。尤其是在党的十五大以后,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主的人数激增,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个新的社会阶层。我们现在能够把他们划分为一个新的阶层,所运用的方法正是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法,所依据的标准正是生产资料和劳动的占有状况。近几年,虽然我国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发展很快,但个体经营者和私营企业主的人数在全体社会成员中的比例很低,而且他们也没有形成共同的阶级意识。因此,我们只有称之为阶层,不能称之为阶级。
第三,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法,对于    正确分析当代中国两大基本阶级之间的关系也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马克思主义的工人阶级概念既相对于资产阶级,也相对于农民阶级。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虽然不是对立的阶级,但他们在生产资料的占有、生产的社会化程度等方面均有很大区别,所以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法中,一直都有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划分。这一点,对于分析我国的社会结构尤为重要。新中国建立后,随着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结束,作为剥削阶级的资产阶级实际上已经被消灭。这就意味着工人阶级与国内资产阶级的对立和斗争不再存在。另一方面,我国历史上形成的、计划经济时期又得到进一步强化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受到人口、资源、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在短期内还不能完全解体,工人阶级与农民阶级的差别和矛盾将长期存在。因此,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处理好工人阶级与农民阶级之间的关系,就是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我们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法,在宏观上将我国的社会结构划分为工人和农民两大基本阶级,才能正确分析城乡关系、工农关系,并据此采取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逐步消灭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全面推进。相反,如果我们放弃阶级分析法,仅从职业分工上来划分社会阶层,工人阶级就必然被界定在产业工人这样一个狭小的范围内,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工农矛盾就会为许多次要矛盾所冲淡和掩盖,我们就无法科学地揭示现代化进程中的城乡关系,也无法正确地分析改革开放中的工农关系。

我们强调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法,并不表示它能够解决当代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分析的一切问题。事实上,为了能够对当代中国的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做出准确的、细致的分析,引进和运用其他新的分析方法,特别是阶层分析法还是十分必要的。
首先,从理论上讲,阶级分析法与阶层分析法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的。阶级分析的优势就在于能够科学地揭示阶级之间的关系,而阶层分析的长处就在于能够深入阶级的内部,具体地揭示某一阶级的全貌。所以,阶级分析是社会阶层分析的前提和基础,阶层分析是社会阶级分析的深化和发展。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恩格斯在使用阶级分析法时,从来就没有反对过阶层分析,没有否认过阶级内部有分层。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在过去的各个历史时代,我们几乎到处都可以看到社会完全划分为各个不同的等级,看到社会地位分成多种多样的层次。在古罗马,有贵族、骑士、平民、奴隶,在中世纪,有封建主、臣仆、行会师傅、帮工、农奴,而且几乎在每一个阶级内部又有一些特殊的阶层。”他们也从来没有否定过基本阶级以外的社会阶层的存在,而是认为“实际的社会结构,——社会决不仅仅是由工人阶级和产业资本家阶级组成的”。当时,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没有对各个阶级的内部阶层作过深入研究,但上述思想无疑为我们今天分析各个阶级的内部分层奠定了理论基础。
其次,从实践上讲,阶级分析法已经无法针对两大基本阶级的内部结构进行深入分析,更不能很好地解释我国社会成员在改革开放中形成的经济差距。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社会处于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计划经济体制的控制之下,社会分层并不复杂,运用阶级分析法能够说明当时中国的社会结构。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社会不仅形成了一些新的阶层,如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从农民阶级、工人阶级中分离出来,而且在农民阶级内部、工人阶级内部也出现了明显的分层。在农民阶级内部,已经形成了农业劳动者、农民工、乡镇企业工人、农村管理者、乡镇企业管理者、私营企业主、个体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等不同的阶层。在工人阶级内部,也不能像过去那样简单地划分成干部和一般工人,而是出现了国家与社会的管理者、企业管理者、产业工人、专业技术人员、私营企业主等不同的分层。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个人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化,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逐渐拉大,经济分层也越来越明显。阶级分析法对此往往鞭长莫及。只有引进和创新其他一些分析方法,如阶层分析、利益群体分析等方法,才能够对当代中国的社会结构做出深入的、科学的分析。
综上所述,在今天,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法,同时也需要借鉴西方社会分层理论中的合理成分,引进一些新的分析手段。惟有如此,才能够在理论上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分层理论,在实践上不断推动和促进当代中国社会的阶级阶层朝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方向进步。

[参考文献]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72-27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2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73.562.
  [收稿日期]  2002-05-25
  [作者简介]  郭榛树(1966-),男,江苏兴化人,博士,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心讲师

小懒虫 发表于 2005-4-23 10:47:00

看的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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