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的故事[转贴]
一杯可口的咖啡,和一小竹筐刚出炉的新鲜面包,静静的摆放在桌面上。他看了看,返身去食品橱里拿了一瓶酒,斟满一杯,清冽辛辣的酒闪着琥珀般的光泽,慢慢喝下去,灼得胃里都是痛的,可是,痛得很舒服。“你干什么呢?一清早就喝酒,”她睡眼惺松的站在那里,睡衣的衣带直拖到地上。他没有说话。于是她蓬着头径自走到桌边,撕下一块面包放进嘴里,他皱眉:“牙都没有刷,脸也没有洗,就这么吃饭。”她吃吃一笑,又喝了口咖啡:“怕什么,除了你又没有别人,钟点工送了早点就走了。”难道我不是人?他想说出来又咽了回去,闷头又喝了一口酒。
吃过早点,她摇摇摆摆重晃进了卧室里,大声嚷嚷着:“啊亲爱的,我好想再睡一觉!”他把咖啡喝完,拿了衣服就往外走,一边走一边打着领带,走到巷口,才想起刚才一口面包也没吃,掺合在一起的咖啡和酒,在胃里古怪的闹腾,说不出的难受。于是,他挑了一个比较干净的早点摊,买了两只鲜肉包子,开车门的时候吃完一只,另一只咬在嘴里转动起方向盘。
不知怎的,他就想起了阿欣——他的前妻。阿欣包的鲜肉包子,总是细细地捏成二十四个褶子,在头一天晚上蒸好冻在冰箱里,然后每天早上,在包子和小米粥的香气里,阿欣用手指拨他的耳朵,学闹钟的声音:“懒虫起床,懒虫起床!”然后他的脸被一张散发着脂粉气息的脸贴一下,睁开了眼睛。
年轻时节,他就是被阿欣的一手好厨艺吸引住的,阿欣不很漂亮,同学会上他根本没看她几眼。可是当她系着围裙,笑盈盈地托出一盘贵妃鸡翅让大家品尝时,只一筷子,他就把阿欣记在了心里。这都怪小时候家境窘迫,养成了馋嘴的毛病,曾跟着卖馄饨的老太太走过七八条街,害家人差点报警寻小孩的事,母亲一直津津乐道。
于是,他追求着阿欣,用玫瑰花,用山盟海誓,用美景良辰换取着她手中层出不穷的点心,佳肴,享受着爱情也享受着美食。“我妈妈就是因为不会烧饭,才失去了我父亲,他开家餐馆,并且跟女点心师发生了关系,一去不回,”在一个明月清风的夜晚,阿欣勾着他的脖子说:“所以,我在这方面很用心,我不希望走妈妈的老路。”他吻她忧伤的眼睛,笑着说:“所以,你才遇上了我,让我这样爱你。”阿欣有些困惑地望着他的眼睛,喃喃道:“有时候我会胡涂起来,不知道你爱的是我,还是我做出的食物。”他哈哈大笑,一把将她拥在怀里,大声说:“都爱,都爱,你就是我生命中最美丽的一盘食物,我要吃一辈子!”那一阵子,阿欣和他都无比相信那句话:“要想拴住男人的心,首先拴住男人的胃。”这在他们身上应验,的确是至理名言。
他生日的时候,阿欣没有送蛋糕,而是精心的煮了一碗肉酱面,翠绿的菜叶,绛红的肉卤汁,雪白的面条,散发着鲜香诱人的味道,在细瓷碗里闪着润滑的光泽:“生日快乐,宝贝。”他拿起筷子,几乎是风卷残云般的将这碗寿面吃完,然后向阿欣正式求婚。
阿欣羞涩的低着头,听他一字一句的讲:“我要在每年的这一天,都吃你煮的寿面,并且,跟我们的儿子,女儿一起吃,还有我们的孙子,外孙子……”没等他说完,阿欣嗤地笑出了声,一边笑一边用力点着头,从此,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可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居然会有吃烦了的这一天。依旧是他的生日,依旧是阿欣亲手煮的肉酱面,依旧是那样翠绿的菜叶,绛红的肉卤汁,雪白的面条,那样的细瓷碗,他却没有吃,而是在碗边放了一份离婚协议书。
“你……们,多久了?”阿欣颤抖着问。
“快一年了,”他坦然地对她讲:“她已经怀孕了。”
“你……爱他吗?”阿欣掩住脸坐下,泪水大滴打滴地落。
他依旧坦然:“爱。”说着拿起了外衣。
阿欣拦住了他,脸上满是求恳:“这就走吗?为什么不吃了面再走?烤箱里……还有你最爱吃的甜咸酥饼,还有……对不起,是因为我没能给你生个孩子吗?”
他叹了口气,摇了摇头:“不完全是的,我也讲不清楚。总之我很爱她,她很吸引我,而你……”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坦然说:“你只会在厨房里烧菜。面不吃了,她订了蛋糕,跟朋友们等着我呢,她为我办了生日晚会。”于是他走了,留下一栋空荡荡的房子,和阿欣。
一直到正式离婚,阿欣始终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默默的收拾着,听着,完成了所有的程序。他慷慨地将房子留给她,还有一笔钱,阿欣居然不要钱,她说她有这间房子和他们曾经共同拥有过的东西,就足够了,她说她自己养的起自己。说这话时,阿欣的眼中突然掠过一缕愤怒,随即淹没在泪光里。
往事的回忆让他感觉很郁闷,使得这一天都显得人无精打采,中午在餐厅要了份猪排,做的味道差极了,他一边费力切割一边诅咒这该死的厨师,考虑是否把他们的经理叫过来。
这时手机响了,传来她甜蜜的声音:“亲爱的老公,我去妈家里接宝宝,吃了晚饭才回去,你自己在外面吃东西吧,记住,不要跟人乱喝酒喔。”他无所谓的应了一声,关掉手机。
习惯了,回不回去还不都一样,这几年不是意大利通心粉,就是韩国烤肉,整天在外面下馆子或者叫到家里来。只有一次她心血来潮要学做奶油煎饼,还搞得整个房间乌烟瘴气,最后饼煎得像焦炭,没一块成个样子。
但是,就这么一个不会过日子的女人,却漂亮,妩媚,走出门去,她时尚大方,亮丽夺人,没有人会想到她会把家里搞得乱七八糟,一片狼藉,每天回家都嘟囔着同一句话:“我的拖鞋呢?拖鞋呢?”她只记得拖鞋昨天丢在床底下,却不看钟点工已经把它放在了门廊边。而且,她还为他生了个儿子。
继续对付着这盘味同嚼蜡的猪排,他看看四周一边谈笑一边吃的其他客人,也有人在吃猪排,看那表情味道并不坏呀,侍者在远处对他微笑,他是这里的常客,这里又不是什么小饭馆路边摊,没有道理故意给他端坏的饭菜呀,难道——是自己失去了味觉?失去了食欲?
以前阿欣也做过猪排,裹上面粉鸡蛋糊在热油里炸的黄脆,然后撒上椒盐,外焦里嫩,想着,他的口舌不禁生津。今晚去哪里对付一顿呢?中午没好好吃饭,晚上不能再勉强了,晚上……他心里忽然闪过一个大胆的念头,想见见阿欣,想——吃她烧的菜,这个念头让他一阵兴奋。
他还想阿欣一定不会把他拒之门外,她那么善良,那么软弱,那么爱他,说不定会为他的突然造访而激动的哭了起来。然后是怎样的对他又怨又嗔,他自己又是怎样的报歉加抚慰,甚至可以这样对她讲:“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你虽然不一定是我最爱的,但你绝对是我生命中最好的女人!”听了这句话,阿欣一定是感激涕零,心甘情愿地为他烧出一桌美味佳肴。
就这样,他兴奋的想着,脑子里已拟定好了菜单,几乎是吹着口哨离开了餐厅。
这一下午过的简直太漫长了,他一杯接一杯地喝浓咖啡,提醒自己要平静一点,不知不觉的,好像又回到了当初约会的时候。
好容易盼到下班,他耐心的坐在那里,等着其他职员们一一走尽。秘书最后一个整理完毕,站起身很热情的问:“经理,还需要我做什么吗?”
他连忙摆了摆手:“不,没事了,你走吧,我等……董事长一个电话。”后一句好像在解释,不免有点做贼心虚。
终于只剩下他自己了,他从衣袋里取出一把小牛角梳,将头发梳理了两下,慢悠悠的走出公司,开车向老房子驶去。
那房子是他父母留下的,后来留给了阿欣,座落在远离市中心的老城区里,巷子的最深处。尽管他好几年没来了,但这地方他太熟悉了,青石板铺的路,昏黄的路灯,两边的小铺,卖茶叶蛋的小摊子,都还在。他把车停在开阔处,顺便走进花店里买了一支玫瑰花,然后踱着步子向那老房子走去。门牌号他闭着眼睛都能数到的。
家家都亮着灯,锅勺翻动的声音把饭菜香浓浓的送出来,他嗅着,依稀能分辨出这是辣子鸡,那是烧带鱼,跟他住的高档住宅区与那没有烟火气的大房子相比,他感觉到一种微妙的回家般的温暖,几乎是贪婪的呼吸了一路,腹中更加饥肠辘辘了。他百感交集的想:原来吃饭,就是家的感觉,怎么以前从没有意识到呢?
让他没有料到的是,黑灯瞎火的恰是阿欣住的房子。和前面的灯火相比,冷清沉寂。他失望的想,阿欣去哪里了?她没什么朋友,天这么晚了,她还能去哪里呢?莫非另有新欢,到那人的家里为他烧菜去了?像当年对他一样?女人,女人。他酸酸的点着一支烟,有点不是滋味。有点觉得,这一天过的挺冤。
夜色很深了,正当他考虑离开的时候,路灯下,一个单薄的女人缓缓走来,快走到门口时,在离他十步远的地方站住,是阿欣。
她的脸色有些苍白,直直地望着他,好像望见了鬼。他想,她要哭了,却听她淡淡地道:“你回来了。”
上前推门,门吱呀开开,老房子寒冷潮湿的气味扑面而来,他皱了皱眉,还是跟着阿欣淹没在了黑暗之中。很快的,阿欣点了两支蜡烛出来,依旧是淡淡的说:“坐,灯坏了,没有换。”烛光下,阿欣穿着一件绿色的上衣,光线暗淡,映的她像一杯隔夜的绿茶,陈旧可亲,温和的立在那里。他觉得似乎又回到了过去的日子,冲动的站起身来:“我去买个好灯来换。”阿欣没有说话,自顾自擎起一根蜡烛进了厨房。他去买灯泡。
再进门的时候,房间里弥漫着一股略带焦糊的香味,他熟练地换好了灯,一按开关,光明顿时倾泻了满屋。
阿欣从厨房里出来,手中端了一个大盘子,依旧淡淡地问:“吃了吗?一起吃。”
玫瑰花在桌上鲜艳如血,她却看都不看一眼,一边递上一把勺子:“只有些剩饭剩菜。”盘子里,大概是昨天剩下的饭菜,蒜薹的色泽已不新鲜,发着晦涩的绿,和肉丝,剩饭,一起用热油炒了炒。他吃了一口,却鲜美的要命,饭粒不软不硬,菜肉的香已进了饭里,每一口都带着汁,好吃啊,比饭店里的扬州炒饭还好吃。他大口大口的吃,很快只剩了油光光的盘子,这才发现,阿欣一直拈着第一勺饭没有动,就那么看着他。
“哦,我……我吃得太快了,”他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释。阿欣笑了一笑:“没有什么,我已经很久都没有食欲了,现在的我,只是一部做饭的机器,我总是觉得很饿很饿,做好了却一口也吃不进。”她像在讲别人的故事似的轻描淡写,他心中涌起了一阵歉疚,却说不出来。
是啊,现在他才明白,这两个女人,就像……就像张爱玲小说里的红玫瑰和白玫瑰。她是红玫瑰,年轻,奔放,给他无限的虚荣和浪漫;阿欣是白玫瑰,恬静,淡雅,在灯光下给他母性的温暖,使他可以像别的丈夫一样吃饱喝足,然后剔牙。
少了那边,生活没趣味;没了这边,家不像家。
他把玫瑰花推到阿欣面前,张了张口,讪笑一阵,末了低低说:“阿欣,我想说……对不起。”阿欣看着玫瑰花,苍白的脸上仿佛泛起一层红晕,眼眸中却蓦地射出一道奇异的光芒:“为什么做你的情人,永远比做你的妻子好?”他一愣。
阿欣抽泣了几声,却没有泪,摆弄着那枝玫瑰,叹了口气,幽幽道:“我以为我会烧菜,就会过得很好,没想到还是走了我妈的老路。”
他说:“不,你跟你妈不一样,所以我说……对不起。”
阿欣的唇角掠过一丝诡秘的笑意,一步一步向他走近,似是愤怒似是嘲弄:“那么,我只想问你一个问题,现在你来找我,是为了我,还是我做的食物?”这时,外面突然响起了叩门声。
他看看阿欣,她又坐了回去,注视着手里的玫瑰花,没有动。
他只好站起来,走去打开了门。
路灯下,站着一个老头,好像是以前的老街坊,他眯着眼睛打量了他一下,说:“哦,是你回来了。”他热情的往里让,老头探了探身子,摇摇头,眼神有些怪怪的。
老头说:“我说呢,今天怎么亮起灯来了。”边叨叨着边回身走。
他笑着解释:“灯坏了,我才来装好。”
老头哼了一声,抛下一句话,走远了:“人都死半年了,才来装灯。”
老头说什么?什么死了?一阵寒风骤起,从他的脊背直吹向脑门,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惊恐地回过身去,看见桌上仍旧盘勺摊着,阿欣却不见了。
刚才装灯踩的一张旧报纸落在了地上,他捡起来,心中有种莫名的不安:“阿欣,阿欣,你在哪里?”没有人回答他。
却倏地像停电似的闪烁起来,报纸上一条新闻在灯光下跳入他的眼帘:“抢劫入室,杀人偿命。×年×月×日,一惯犯潜入×巷×号,劫财未遂,将女主人勒死,该女子阿欣系离异单身……”他忽然记起离婚那天,冰箱里还有一盘蒜薹炒肉丝和一碗剩饭……房间里响起一声因极端恐惧而爆发的嘶声尖叫,接着是仓皇逃出的脚步声。
良久,不知哪里,传来了一声长长的叹息,桌上的玫瑰突然直立起来,花瓣一片,一片,散落在桌面,又向地上飘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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