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民俗风情——生活习俗
(一)服饰旧时,本县盛产土布,农民多着自纺、自织、手工缝制的土布衣服,少用绸缎、机织布。民国初,
清式长袍、马褂、大胸襟衫、多摺裙等尚在少数富家流行,衣料多为绸缎、呢绒,贫民仍穿土布短打衣裳
。布色以青、蓝、黑、白为主。布纹有双线、芦席纹、方格、回纹、鱼鳞、雁行、蚂蚁等。款式有对襟、
大胸襟、套裙、套裤等多种,老人喜爱围大转裙。夏天,妇女穿夏布衫裙。冬天,男子戴毡帽,穿芦花靴
、土布袜,外出戴风兜。雨天穿钉鞋,撑布伞或穿戴蓑衣箬笠。30-40年代,商人、教员、学生等穿长衫
、旗袍、学生装,中老年男子瓜皮帽,妇女戴美人帽、昭君扎,儿童戴狗头帽,殷富子弟偶穿西装革履。
解放后,流行中山装、列宁装、人民装。衣料初以蓝布、纱卡为主,以后逐步改用线卡,穿毛线衣的渐多
。夏天,青年喜爱穿白衬衫、蓝长裤,冬天披棉大衣,老人爱穿对襟棉袄,女子系裙的渐少。60年代中期
,一度流行军服、军便服。70年代后期,土布基本淘汰,棉布料退居次要地位,化纤跻身市场,各类尼龙
、涤纶、涤卡等深为人民喜爱。拉链衫、茄克衫、西装、连衫裙、喇叭裤、直统裤等流行,皮茄克、滑雪
衫、呢大衣、牛仔裤等相继时兴。
(二)饮食
旧时,本县农村人民习惯饮用河沟水。解放后,逐步改饮井水。70年代起,城镇和部分乡村饮用自
来水。本县东部杂粮地区居民多以玉米、元麦粉为主食,很少食米。产米地区居民也不全部吃米,富裕人
家往往也掺食少量杂粮。解放后,产米区扩大,人民食米比重逐年提高。80年代,绝大多数居民已不吃杂
粮,食用面粉也仅为调剂口味。农村一日三餐,农闲一稀二千,农忙三顿干饭。本县人民向有腌酱瓜、咸
菜的习惯,饲养家禽、捕捉鱼虾螃蟹,以作荤荣。盛夏。农户喜用糖、醋和水拌瓜片,降暑佐餐。本地人
一般不爱食辣。特色菜肴有炒肉瓜(肉丝与酱瓜丝合炒)、面拖蟹、拌金瓜。喜庆酒席,普通人家原先都
是四盆六碗或六盆六碗,如再加海参、鱼肚,名之为"赤脚两海",也有备"三海"、"四海"的(海,指海味
)。70年代以后,农村办宴也同城市一样,喜用冷盆、热炒、大菜、点心、全鸡全鸭。酒席点心,结婚用
团圆、云片糕、喜糖;小儿周岁、老人做寿用炒面、寿桃或圆子。
(三)居住
本县习惯同族聚居,自成一宅,人多不敷居住时另辟新宅。农村住宅多分散。旧时,赤贫之家以芦
芭搭建的环洞舍栖身,家境稍好的住草房,再好些的住芦壁瓦辫和砖壁瓦辫的半瓦房(椽上铺芦芭,上铺
瓦片),纯砖瓦房不多,楼房更是绝无仅有。房屋结构有三路头(用三根横梁,以下类推)、五路头、七
路头、九路头之分。住宅以南向居多,东向次之(城镇例外)。房屋布局,有一字形、转角式、三厢房、
三进两场心等形式。一般是正埭五间,也有七间的。中间是堂屋(俗称前头屋,为同宅亲属公有)。正埭
前面两旁相对而立的为厢房,接两厢房,建与正埭平行的前埭,便形成四厢房。前埭中间为厅,或称外门
道,两旁是书房。如再向前发展,又建厢房及外厅,便成为三进两场心,有里外两道墙门。厕所建在住宅
东北角或西南角。农家环宅开沟,称宅沟,沟上架桥,沟沿旁植果树、榆、柳,宅后种竹,最外层围以株
杨。民国以后,城桥镇、堡镇镇等地个别官绅富户建造花园洋房。 19 74年后,农村出现住宅密集的居民
点,房屋向阳傍水,整齐划一。70年代后期,五、六层住宅楼在城镇和农场出现。80年代,农村中二层楼
房星罗棋布;城桥镇、堡镇镇居民新村陆续形成,高楼鳞次栉比,外观、结构也在逐步改进提高。
崇明民俗风情——婚嫁丧葬
(一)订婚旧式订婚需经过"说合"(媒人牵线)、"相亲"(看人或看照片)、合婚(请人卜算男女生辰,谓共
八字),访人家(女方家长登门了解男方住房等情况)、定亲(男方赠送少量聘礼,女方接受,表示同意
,俗称"押回")、吃小喜酒(互换庚帖,厚赠聘礼,正式订婚)等繁琐程序。此后,还要送节礼,即由男
方向女家送年糕、粽子,月饼、酒类、果品、鱼、肉及家禽等食品,也有以钱代物的。婚期确定以后,由
男方通知女方,并再送一次彩礼,叫做"通风送日"。解放后,按照《婚姻法》规定,达到法定婚龄的男女
,只要双方自愿,即可登记结婚,不需履行订婚手续。但民间仍流行男方向女方赠送彩礼、纪念品和各自
宴请对方的做法。
(二)结婚
结婚俗称吃喜酒。旧式婚礼有行嫁(送嫁妆)、迎亲、拜堂。吃花烛、入洞房、暖床、祭祖、回门
等仪式。婚礼花费额巨,俗谚"新人轿子进宅一只牯牛钿"。富家迎亲时,新娘坐花轿,新郎坐官轿,鞭炮
、三眼枪开道,高灯彩旗、粗细乐队随后。贫困人家迎亲,只给新娘坐轿,而新郎乘独轮车,甚至也有新
娘乘车的。20年代曾出现新式婚礼,即邀请地方名流为证婚人,证婚人宣读结婚证书,然后新郎新娘和证
婚人、介绍人、主婚人分别在证书上用印,新郎新娘行结婚礼,亲友致贺。解放后,提倡婚事简办。50年
代,风行文明结婚。60-70年代,一般不举行隆重仪式,有的只开个座谈会或茶话会。乡间迎亲大多用自
行车,少数人家请民间铜管乐队助兴。城镇居民只薄置酒席,不事铺张。80年代,婚礼又讲究排场,迎亲
雇轿车、宴客进饭店。自办婚宴的,少者数十桌,多者上百桌。旅行结婚也渐风行,集体婚礼逐渐推广。
(三)入赘
入赘亦称招赘,俗名招女婿。旧社会,女方家长无子,又不愿女儿出嫁,经族人同意,可招女婿进
门。赘婿多数系家庭清贫,弟兄较多。男入女家后要改名换姓,所生子女从母姓。
家权属于女方,赘婿地位低下,素有"入赘女婿老婆大"的说法。现在,男到女家,受到提倡和鼓励。入赘
女婿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四)并亲、投亲、抢亲
解放前,一些贫苦人家在"廿四夜"送灶之前,以拜灶代替结婚仪式,为儿子办婚事。此时,未婚媳
妇早在夫家,不需迎亲,不邀亲友,不办酒席;衣饰陈设,一切从简,此谓"并亲",又叫"圆房"。男方在
父或母死亡后,与前来吊孝的未过门媳妇草草成亲,名为"拔亲"。当女方提出解除婚约后,男方聚众将女
方劫持到家,强迫成婚,叫做"抢亲"。以上习俗,解放后除"拔亲"偶见外,余均废除。
(五)再婚
男子丧妻再娶,称为"续弦"。旧时寡妇再嫁,虽征得亡夫家长同意,但仍被看作不贞,受舆论讥讽
。再嫁寡妇无权继承前夫遗产,带子女住男家,被侮为"拖油瓶"。寡妇招新夫,称为"填房";与小叔结合
,则称"阿叔接嫂"。解放后,寡妇再婚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干预。
(六)土葬
旧时盛行土葬,葬礼繁缛。人死,须向亲族报丧,并为死者揩身、整容、更衣。次日,请僧道立牌
位、诵经、送西方、烧床柴,晚辈穿孝服,陪夜守灵。第三日僧道继续诵经做道场,亲友吊唁送丧礼,入
殓,化库。棺材质量视经济条件而异,贫苦人家只用薄板棺材,官商大户则备黑漆厚棺。厚棺盛尸后,一
般要在家中搁置三年,然后入土。选墓地,须相风水。墓有土坟、白云葬(棺材入土时,上下四周围上熟
石灰,以求干燥)、砖坑、石坑之分。土葬多年后,后代掘土破棺,捡出尸骨,装入甏中,易地重葬,叫
做拾骨,也叫积骨。今火葬盛行,土葬绝迹。
(七)火葬
清代中叶,本县曾推行拾骨火葬,骨灰收藏在乌瓶中,后遭地方绅士反对而中止。60年代中期,提
倡火葬,1972年以后全面实行。火化后,骨灰由家属带回存放,或寄放,或入土。
1966年以后,迫悼会代替了陈旧的繁义缛节。与会者臂缠黑纱。胸戴素花。仪式由死
者生前所在单位或家属主持。程序一般是:奏哀乐、默哀、宣读参加追悼会单位个人名单和送花圈者名单
、致悼词、亲友代表讲话、绕场一周与遗体告别。仪式结束,火化遗体。
崇明民俗风情—— 习俗条礼
一)生育产前。家人备好蛋、鸡、红糖、枣子、苦草,外婆送来婴儿衣服(俗称脱毛衫)、"催生饭"。产后
,亲友上门送产礼(俗称"十五羹")。婴儿出生第十二天称"十二朝",产妇家人向亲友分送红蛋、馒头、
圆子、板糕。满月做圆子,请亲友。周岁(俗称"期过")喜庆,更为隆重。
(二)寿庆
老人过生日时,子女为之庆贺,称"做寿"。旧时,富裕人家设寿堂,挂寿幛,张灯结彩、备寿酒,
宴亲友,晚辈向寿翁寿媪拜寿,亲友则赠寿礼。一般人家做寿桃、圆子,吃面条、馄饨,此习延续至今。
80年代时兴以大蛋糕作寿礼。
(三)建新房
民间视建新房、迁新居为大事,亲朋好友主动相助,有的馈送礼品,以糕、酒、肉、爆竹等居多,
名为"高头人情"。上梁时,正梁上贴"安梁大吉"红纸横幅,并放鞭炮。迁入新居时,穿新衣,贴对联,宴
亲友。这些习俗,至今尚存。
(四)寄亲
也称"过房亲"、"寄拜亲"。旧社会,父母为了解除孩子的关煞,免其蒙难夭折,选择生肖相合者认
作寄父母。孩子改姓换名(叫做寄名出姓)后,送往寄父母家祭祖拜灶,事后,仍由生父母抚养。此俗现
已不兴。
(五)忌日
旧时忌日,于孙供祭食,燃香烛,焚纸钱、锡箔、冥衣、纸箔,跪拜致敬。有的还要请人念经超度
。60年代后,此习一度废止,现渐有恢复。
(六)迎神赛会
迎神赛会由来已久,每逢干旱严重或虫灾泛滥时,人们抬着刘猛将军、城隍偶像巡行街
头郊野,祈求天神驱邪降福,风调雨顺,国泰民安。迎神赛会队伍前面,旗伞缤纷.彩龙飞舞,鼓乐喧天
;后面,成千善男信女执香护送,四乡群众争相观看。解放后,此俗已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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